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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274名义务兵家庭收到近4 00万优待金

2018-07-24 09:18   德州新闻网  


  德州新闻网讯
  7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部门获悉,平原县民政局已完成274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93.9万元发放工作,营造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社会效应。
  据介绍,此次优待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该县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3360元)确定。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发放标准2倍发放;对立功受奖义务兵按照相关标准增发。
  在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下,该县民政局根据武装部所提供义务兵服役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编制详细的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花名册,财政局将所需资金进行筹措拨付。(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锦瑶 通讯员 王曰梅 张济涛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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