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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辱骂交警视频

2018-07-16 09:09   德州新闻网  


  德州新闻网讯
  近日,在德州人的微信朋友圈里,一段辱骂交警执法的视频迅速传播,视频下方用红色字体醒目标注“事发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某交警队”,其中还有大量侮辱交警执法的污言秽语。对此,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查明此视频是今年7月8日晚发生在青岛平度的交警正常执法视频,7月10日当地媒体已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两名通过“移花接木”发布谣言侮辱交警的夏津籍网民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
  视频真实内容为,7月8日晚,平度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人民路与福州路路口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晚上10点30分,一辆从东往西行驶的面包车被拦停,车上坐着3名女子和2个孩子。民警将测试棒递过去,女司机还没吹气测试棒就亮了。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一名女子此时大喊:你们都把孩子吓哭了,你们想干什么?女司机一直不肯配合工作,交警要求她上警车做酒精检测,这位女司机拒绝做检测,还跟交警理论起来,交警欲采取强制措施,在这个过程中女司机趁机倒在地上,并大喊:我是女的,你们不能碰我。整个过程持续近半小时,直到这名女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在派出所里,98mg/100ml的检测数值认定该女子醉驾,最终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虽然事发外地,但仍有个别别有用心者利用此视频“移花接木”,在视频下方用红色字体醒目标注“事发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某交警队”,并恶语中伤德州交警,在朋友圈大肆传播,侮辱交警,严重损害了交警的执法权威。为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净化网络环境,德州市、夏津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抓获传谣辱警网民,并对造谣者继续展开调查。
  经查,网民“独行者”,真实身份为纪某(男,35岁,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网民“独树一帜”,真实身份为许某(男,50岁,夏津县白马湖镇人),在朋友圈多个微信群转发、传播辱警视频,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夏津县公安局依据法律规定,分别对纪某、许某分别做出行政拘留七天、五天的处罚。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历来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对不符合规范的执法行为绝不护短,但也绝不容许无中生有抹黑公安机关形象,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行为须承担相应责任。对造谣惑众、信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一律严惩。(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肖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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