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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党风廉政热点问题系列访谈之八

2018-06-21 09:24  

“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2018年一项重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柳红卫认为,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有效举措。各级党委和纪委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本地区突出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陵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立勇说,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区纪委监委将14个乡镇划分为五个监督监察区域,对口成立五个专项监督监察组,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优先办理,重点查处;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用好巡察“利剑”和问责“利器”,开展直查督办、交叉检查和协作办案,扎实推动各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武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乔咏梅表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群众深恶痛绝。武城县将聚焦群众身边腐败,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看准对象,找准入口,及时核查,动真碰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成果。

夏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蕾说,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必须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二是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落实好“一案四查”。三是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开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柳骁说,按照“以点带面、集中发力、纵深推进”的工作思路,我们先后开展了市纪委重点督导乡镇、农村“三资”清理、村务公开中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处理。下一步,将重点加大对中央巡视组转交件、涉黑涉恶问题、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督办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分类督办,采取轨迹跟踪、情况通报、谈话提醒、发函督办和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动群众信访举报有效办理。

群众身边腐败主体直面群众,影响恶劣;涉及领域事关民生,危害严重;点多面广形式多样,惩防艰巨。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刘崇军表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平衡惩与防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凝聚责任合力、制度合力、行动合力,开展作风建设、重点领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村务公开中形式主义等专项整治行动,才能达到凝党心、聚民心,清风扬、政令通的良好效果。

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王文江认为,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方面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狠抓压力传导,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落实到“一把手”头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对失职失责的实施“双问责”。

□本报记者张晓航本报通讯员张崇熙

编辑: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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