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人选择使用智能门锁,中高端智能门锁不仅具备人脸识别功能,有的还能拍照录像、远程监控。由于门锁通常安装在楼道等公共空间内,邻里之间容易因隐私问题产生矛盾纠纷。
现实案例现实案例 认为对门智能门锁侵犯隐私,邻居闹上法庭
近日,李某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门邻居王某拆除自家大门上的智能门锁。原因是李某认为智能门锁上的摄像头激活后可以看到李某家大门,侵犯其隐私。
经查,法官认为智能门锁不同于监控设备,其本意在于住宅安全防护,纠纷审理应基于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验,法官发现,在门锁感应功能关闭情况下,只有触碰尝试开锁才能引发抓拍,现存证据不足以认定王某构成对李某隐私权的侵犯。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法院判令关闭智能感应功能,仅保留被动拍摄
经过进一步勘验,法官发现此门锁具备智能感应功能,有效距离为0.5米左右。对于李某家人来说,出入家门信息属于不愿被他人了解的个人隐私,在智能感应开启情况下,李某家人经过楼梯确实存在触发自动拍摄功能的可能性,从而引发不安。
出于以上考虑,法院判令王某应关闭门锁智能感应功能,仅保留被动拍摄功能,否则构成对李某隐私权的侵害。双方对此判决无异议。
(记者董建新整理)
法官说法官说
从保护优先性来看,智能门锁主要是为了住宅安全防护和使用便利,而隐私权保护则事关个人尊严、满足感和安全感。因此,如果智能门锁的某些功能并无紧迫性和必要性需求,法律保护的优先性会倾向于对邻居隐私权的保障。具备人体感应和记录、抓拍信息功能的智能门锁可能会对邻居的私密空间造成侵扰,甚至非法收集、处理他人的秘密信息,以致侵害私人生活安宁。
《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编辑:徐佳毅